一名律师说,一个无先例的法院裁定,一个多配偶的关系理论上有权分享他们200万元的房产,这是审理未来案件的“雷区”。 但另一位律师表示,这一决定很重要,最终赋予多配偶制内的人“与其他人相同的权利”。 本案主角是老公Brett Paul ,前妻Lilach Paul和小三Fiona Mead,他们从2000年初期就保持亲密的关系。 他们搬进了一个占地四公顷的Kumeū房产,那是小三Fiona Mead刚刚以533,000元的价格以她的名字购买。她支付了4万元的定金。 当Fiona于2002进入他们的关系时,Brett Paul和Lilach Paul已经结婚,并形成了一个群交关系,三人一起住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三个人都在法庭所谓的“三角关系”中彼此亲密地联系在一起。 他们三人都有工作,共同为家庭做出了贡献,直到2017年, Lilach与Mead和Brett分手,后者又在2018年分手,而Fiona Mead留下来继续住在该物业。 2019年, Lilach Paul前往家庭法院,根据1976年“财产(关系)法” ( PRA )申请将财产分割,引发了一系列法律案件,一直到最高法院。 昨天,法院裁定家庭法院有管辖权将财产分给三人,这是新西兰首例此类决定。 五名法官中有两名不同意,称这应该由国会决定。 财产法专家迈克尔·弗利( Michael Foley )告诉《先驱报》,这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案件” , “非常基于事实”。 Foley说,在高等法院裁定家庭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法官Anne Hinton在该地区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律师,在她成为法官之前,她的意见受到“高度聘用”。 再加上即使是“经验丰富”的最高法院法官也无法就此案达成协议,他对此感到担忧。 “对于一般普通人来说,这是一个雷区,也是让律师试图解决问题的一种非常昂贵的方式,” Foley说。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复杂的领域,当你有高级法官朝着不同的方向前进时。他们每人的个别决定都是非常合理的,每个决定都能站得住脚。 但Foley同意这是国会应该解决的问题, “否则这个案子无助于解决律师如何处理其他案件,并且对那些在一夫多妻关系中结束的人来说是巨大的代价。 与此同时, Mortlock McCormack的合伙人兼家庭法律团队负责人Emily Flaszynski表示, “对所有人来说,他们的财产权受到保护是重要而有益的”。 “看看这是如何应用的肯定会很有趣。 另一方面,它可能会给已经捉襟见肘的家庭法院系统增加更长的等待时间, Flaszynski指出。 “法院很难解决这个问题,然后每个案件都会打开事实和事实呈现的方式。 她说, PRA “当然是旧立法”。 她说,新的决定赋予人们以前没有的权利和诉诸司法的机会,以及以建设性的方式看待PRA的能力。 Flaszynski说,仅仅因为人们没有传统的关系形式,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权利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利”。 “这很重要,世界正在发生变化。 性爱和关系治疗师Serafin Upton表示,该裁决听起来“非常公平和务实”。 她说,目前,关系财产是面向传统意义上的夫妻观念的,这在未来是不可持续的。 目前的法律也没有考虑到许多不同的关系类型,包括那些想继续生活在一起但不再想要亲密关系的人。 处于多配偶制关系中的人确实需要认识到并非所有的关系都一定是平等的,虽然多配偶制夫妇获得更多的法律和立法承认是一个问题,多妻制的人需要意识到他们不能“鱼与熊掌兼得”。 “我们可以变得贪婪,认为所有的关系都有相同的重量。他们只是没有”。 |